
陈华律师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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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操纵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
价格操纵是指两个或多个经营者之间达成协议,共同决定市场上某种商品的价格水平,以此来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及其他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它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也违背了国家关于促进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政策方向。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二条:“经营者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与其他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
(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三)实施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集中。”
价格操纵行为如何界定法律责任?
价格操纵行为是指经营者通过各种手段,人为地影响市场价格的行为。这种行为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还可能损害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价格操纵行为的法律责任界定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涉及的刑事责任。
1.行政责任:当企业或个人实施价格操纵行为时,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等措施。
2.民事责任:如果因价格操纵行为给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造成了经济损失,则受害者有权要求侵权方承担赔偿责任。
3.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价格操纵行为构成犯罪(例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罪),则还需依法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禁止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经营者从事下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三)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或者只能与其指定的经营者进行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价格操纵行为明确构成了我国法律定义下的不正当竞争。任何企图通过此类手段获取非法利益的企业或个人都将面临法律责任。维护健康的市场竞争环境是所有市场主体共同的责任。